(難得坐在超大螢幕又寧靜的辦公桌面前,覺得想睡覺,不想做事(叫作乖乖做完論文資料分析)........ZZzzz........)

(心想:不如來分享星期一沒分享到的「D.C.旅遊豔遇記」吧。)

(OS: 不想寫論文時就又開始寫些有的沒的了)

 

話說2010年暑假我去了一趟Washington D.C. 。是一個很簡單的過路行程。

我只停留了3天,或者嚴格說來只停留了2天,因為第一天抵達時已是晚上8點多,第二天住在Maryland的朋友載我去Maryland逛,所以真正在DC的時間是2天。

 

友人在臉書問我,D.C.好玩嗎?

我答,就是個行政中心,小而美,乾淨整齊。

我想,我的意思就是,有些城市有海灘與陽光的味道,有些城市有煙囪與重工業的味道,有些城市有保守與歧視的味道,D.C.都不是這些味道。

那裡有白宮、有國會、有林肯、有紀念碑,

有博物館驚魂夜的自然歷史博物館,也有電影《阿甘正傳》裡Jenny大喊"Forrest!"後便衝出去的水池。(可惜我去旅遊時,那水池正在整修或清潔,水是抽乾的。我很喜歡那幕呢。)

總之,它是個治安良好、乾淨整齊,但住久了可能會覺得過於平和而無聊的那種行政特區。

 

但這麼說也不盡然對這城市公道,它的音樂文化發展得也挺出色的樣子。

第二晚我住Maryland的朋友帶我去D.C.一間爵士酒吧:HR 57。那街區附近一帶都是爵士酒吧,看起來都是非常自信又出色的樂手。

It has to be, I guess. 爵士酒吧的演奏樂趣就是即興,台下除了聽眾,就是等著上台的表演者。

大家備有自己的樂器,例如小喇叭、吉他。爵士鋼琴,貝斯音的大提琴酒吧裡提供。

你不會知道當晚大家要演奏那些曲目,一切都是非常即興的,更不用說每個曲目中都會有各樂器即興solo的部分。

正所謂沒有三兩三,不敢上梁山。我問我朋友:這樣你們是要知悉多少曲目才有辦法踏進一間爵士酒吧演奏阿?

他說,大概要知道個100首跑不掉吧。Yeah,所以敢踏進去的,幾乎都是有好把刷子的樂手。自信又出色,it has to be。

我朋友彈爵士吉他,不過他說爵士酒吧自然還是偏愛小喇叭做主奏。

那晚在HR 57,老闆看來世故但就是會做生意,看到我朋友帶了這麼一個亞洲女生來,也cue了我一、兩次,讓我覺得備受禮遇。

後來我們還和一位trumpist閒聊了一會兒。那位trumpist很令我朋友欣賞。他說,這名trumpist 16歲就被邀請跟一名大咖同台演出,他的演奏是比較"thoughtful"的,相較另一位比較炫技,他的演奏,是有思想的演奏。

非常抱歉的是他的名字我拚不出來,念起來大概像Don Vante這樣的音。他人非常nice,感覺很謙虛、穩重,又有幽默感,一聽到我說我教英文,馬上就說:Oh, verbs, tenses, auxilaries...

哈哈,真是我見過最懂英文老師在幹嘛的神回應。我也興奮地告訴他我感到多麼amazing,在D.C.的夜晚體驗到這樣一種蓬勃發展的音樂文化,且水平很高,在台灣幾乎沒有像這樣的地方。

「這區域的爵士酒吧水準算高的。」我朋友亦如是說。

 

不過,畢竟我在D.C.就待了這麼短的2天,且出沒的地方也只能算得上D.C.的兩個區域。

一個區域引發我的感覺,是所有行政機關都在那裡的「行政中心感「與「美國人與他的國家的愛國感」,另一區域引發我的感覺就是「爵士文化也太強了吧」的amazing感。

但也就這兩區了。我想這「取樣」太少。關於D.C.究竟是個怎樣的城市,我無法妄下結論。

 

當我看到白宮紀念品區賣著林肯跟歐巴馬的絨毛娃娃,以及民眾開心地與人形立牌跟總統辦公桌模型合照時,莫名地,我感到美國人是蠻愛他們的國家的。

我朋友說,林肯是歷屆總統中大家公認最值得崇敬的。「那歐巴馬呢?」我問。

「他是第一位黑人總統。」然後他繼續表示:「而且蠻多人很高興我們終於選出了一位真正聰明的總統,不像布希或小布希那樣@$$%$...」

我後來買了個紀念品,是放有歷屆美國總統照片的書籤,帶回去準備給學生當禮物。

 

OK。上頭說了這麼多,我在臉書上告訴友人的其實是,我印象最深的還是第一晚下榻市中心酒店時的豔遇經驗。

抵達D.C.的第一晚,我那位住Maryland的朋友來接我機,帶我吃完當地知名的Ben's Chili Bowl熱狗店之後,我回到飯店大廳正準備搭電梯就遇到了一位同等電梯的中年男士。

他看到我笑了一下,我也對他笑了一下。

(ㄟ?所以是因為對到眼又相視而笑的緣故嗎?!好,那我知道以後別這樣對人亂笑了....)

然後他就問我可不可以"buy me a drink",意思是請我喝酒,但我說,我不會喝酒。

但他表示沒關係,我就點個茶之類的吧。

那時他對我手上剛從熱狗店帶出來的雪碧汽水還有點意見,叫我別喝那瓶東西了,不健康。

他看起來蠻gentleman的,長相介於柯林頓跟班艾佛列克之間。

我一向很愛新鮮有趣的經驗。如果是在飯店大廳旁的小酒吧跟陌生人認識喝熱茶...OKOK,這個我覺得安全!

所以我就跟他去喝茶了。他點什麼我忘了,但我點熱茶是真的。

我們開始東聊西聊。他是個很會接話跟發問的人。

我記得我用"破爛的"英文努力跟他解釋我那時寫的一部短篇小說的內容,說到小說結局時,他大笑,讓我真覺得他懂我的作品。

然後,我倆開始聊到對方的職業。我的職業很好猜。他的職業,我聽了半天竟然聽不懂。

Information。他是作information的。

What kind of inforamtion?我丈二金剛地問。

我說,是像google那樣?他說,那是search engine。

我說,是jounalism?他說,會和報業有接觸。

政府機關的人?他說,也會和政府機關接觸。

結束了愉快的聊天,我倆等電梯時他刻意支開其他人。

進了一班空電梯後,他便問我要不要繼續進去他房間聊聊天,但他強調沒有要做別的事,就是聊天chatting。

好,我真的沒那麼單純啦。誰會相信這只是純粹聊天呢?我說不了不了,今晚跟你聊天很愉快,就到此吧。

沒想到他彎腰向前朝唇而來,要給我一個good night kiss,ㄜ阿阿阿,"OK! Just on the face!"我在情急之下說了這句。

還好,他一如我感受到的gentleman形象,確實就親了兩頰,但也沒多逾矩。

後來經過了一晚,我才驚覺他的職業有多酷,應該是指做情報的意思。

哇,他是搞情報的。賣情報跟政府、軍方或媒體。

 

 

隔天在飯店樓下的Starbucks我吃著早餐,喔,我竟然又遇到他了。

在我斜前方的那一桌,他坐著穿著西裝筆挺,腳旁放了一只公事包,和一名同樣西裝筆挺的男士看似在談生意。

他看來嚴肅多了,好似昨晚他是個浪漫十分的法國人,邂逅看似單純天真的傻妞旅客,而今早就搖身一變,真就是首都D.C.的公務份子或情報頭子,眼神銳利也不認情面。

Yeah,我想,他們大概已經交換了什麼會引爆核戰的祕密情報也說不定。

而我仍舊是個在星巴克看著店員臭臉,吃著3.25美元的蛋堡,研究地圖,看等下要去逛那些行政街區的觀光客。

這就是短而精彩的D.C.「一夜情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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